第74章网络文学作家签约合同只存在自愿合法(第1/2 页)
最新高辣小说小说:
灵气:复苏之路、
游戏纪元:不死不灭终会成神、
仙密、
诡异世界:我的诡异黑帮、
说好的E级异能,你能无限进化?、
病娇:都重生了谁还网恋啊?、
回到治沙村我用空间治理沙漠、
亿倍暴击:从村里钓龙虾开始、
你执意离开,我成全你却落泪、
镇守前线十五年,你们嫌我废物?、
神豪:我真不是许愿池里的王八、
学渣被手机小精灵附了身、
热狗与黑胶、
不想上班的我们、
触手不可及(原名:心上月)、
奋斗之青春无悔、
修仙十万年,我竟穿越回地球、
重生后,爷爷为我暴打富豪爸爸、
万物超脱、
清神:开局请到喷子鼻祖、
网络文学作家所热议所说的全版权合同,其实很明晰,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项,而全版权合同,就是指的财产权的转移或授权。一般情况来讲,著作权人身权是不可能转移或授权的,但如果是委托创作、职务创作行为,则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,都归委找人和职务行为所属公司或机构所有,也只有这种特例情况下的作品,创作者本身,是可以没有著作权的,而是完成职务和委托行为,一般按照《合同法》领取劳动报酬就可以了。
文学,包括网络文学领域,当然也存在委托创作和职务创作行为,这一类,你是无法谈著作权的,所以,我们这里不讲这种特例的情况,只讲一般通常情况:也即是创作者,把属于自己完整著作权的作品,授权给网站或其他版权机构(比如出版社出版公司影视公司)的情况。
第一,文学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